专注家禽屠宰设备的研发与制造专注于品质,用心做好产品
全国咨询热线:18953388586
产品展示
联系我们

【 微信扫码咨询 】

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山东省畜禽屠宰技术中心)设立登记的公告

来源:竞技宝测速站官网    发布时间:2024-03-05 04:24:57

单位名称: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山东省畜禽屠宰技术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000M...

在线咨询全国热线

  单位名称: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山东省畜禽屠宰技术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000MB2334119R

  宗旨和经营事物的规模: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工作,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上的支持;承担畜禽养殖、屠宰企业内环境监测评价的辅助性工作;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屠宰、畜牧环境等有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机关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山东省畜禽屠宰技术中心)。

  第八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工作,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承担畜禽养殖、屠宰企业内环境监测评价的辅助性工作;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屠宰、畜牧环境等相关研发技术和推广应用工作;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机关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 总支部委员会的职责是: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三条 总支部委员会通过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思想和行动,发挥自身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 审核本单位章程草案、章程修改草案;(五) 批准本单位内设机构并监督职责运行;(六) 审定本单位重大事项;

  (一)提议召开主任办公会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二)就会议议题进行讨论;

  (一)出席会议的主任办公会成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及事由;(二)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四)召集和主持主任办公会会议;

  (五)督促和检查主任办公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六)举办单位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主任作为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三)督促和检查主任办公会会议决议在分管领域内的落实情况;(四)举办单位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会计、审计等主管部门监督。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承诺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以下信息: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主任办公会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经主任办公会通过,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章程的修改涉及重大事项或多项条款的,采用章程整体性修改的方式;涉及某项条款的,采用在原章程后附加相关说明的方式。

  第四十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订,由主任办公会按程序审议通过,经举办单位核准后,报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法律和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办理。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和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和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山东省畜禽屠宰技术中心)。

  1.本文为自媒体、作者等金农网网络用户在金农网自媒体中心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金农网的观点或立场,金农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和存储空间。

  2.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畜牧网”的全部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线.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是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 电子信箱请把#换成@)

  农业农村部:中顺、美邦、和健等动保企业的1436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被注销

  农业农村部印发《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启动实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答记者问

  5月1日起全国执行5大区分区防控!除猪、仔猪、无疫小区生猪以外,其他生猪不向大区外调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