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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2024年全市生猪屠宰监管一季度例会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工作会议

作者:竞技宝测速站官网 浏览量:3131 次 时间:2024-02-08 10:50:23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2024年全市生猪屠宰监管一季度例会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猪屠宰行业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落实,确保生猪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昆明市有关部门召开会议。

  2月1日,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2024年全市生猪屠宰监管一季度例会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工作会议。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长、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启斌到会指导,对全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落实、生猪屠宰监管工作作出重要安排。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念承文,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党总支书记、所长缪云龙主持会议。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科(处)室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市、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负责人及13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和生猪屠宰企业汇报了生猪屠宰质量规范落实、生猪屠宰检疫检验、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及意见建议。

  缪云龙通报了全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落实、生猪屠宰检疫及日常监管存在的问题,并对推进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落实、压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进行安排部署。

  市辖区生猪屠宰企业现运行13家,分两批进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达标验收,年屠宰量在10万头以上的7家屠宰企业争取6月份市级达标验收,年屠宰量在2-10万头6家屠宰企业12月份进行市级达标验收。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科科长曹荣东对《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落实标准做了指导培训。

  念承文对生猪屠宰企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落实规范达标;三是积极地推进生猪产业创新;四是竞争关系融洽,良性发展。

  念承文要求全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严格监管的同时做好客户服务,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屠宰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评价、进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储存、产品出场记录、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现场巡查、屠宰信息报送、屠宰设备管理等制度。

  屠宰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明确质量安全负责人岗位工作职责和能力要求,并对兽医卫生检验人员配置数量、技能、健康情况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了环境、布局等要求,细化了待宰间、隔离间、屠宰间、检验室等基本功能区以及屠宰、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配套设施设备的配置要求,淘汰落后生产的基本工艺装备。

  宰前管理方面:《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规范了生猪供应商评价、进场查验登记、停食静养、分圈管理、待宰巡查、清洗消毒等活动。

  屠宰过程管理方面:《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规范了屠宰工艺、岗位操作、卫生控制、设备管理、化学品管理、安全生产、疫情排查报告和应急管理等活动。

  检疫检验方面:《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规范了检疫申报、协助检疫、宰前检验、宰后检验、实验室检验以及无害化处理等活动。

  配套管理要求包括产品出厂管理、追溯与召回、委托管理、质量监督与记录管理等内容。

  李启斌强调,要严格生猪屠宰监管,全力推进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落实,压实各方责任,形成“12345”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监管工作格局。

  即:抓牢一个基础“动物防疫”,盯紧两个环节“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聚焦三个群体“猪贩子、屠宰场、肉贩子”,明确四方责任“动监所、屠宰场、猪贩子、肉贩子”,关注五个领域“饲料、兽药、猪、白条猪、分割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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