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家禽屠宰设备的研发与制造专注于品质,用心做好产品
全国咨询热线:18953388586
产品展示
联系我们

【 微信扫码咨询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15—2017年生猪屠宰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竞技宝测速站官网    发布时间:2024-03-25 01:10:4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在线咨询全国热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医〔2017〕3号)要求,为规范生猪屠宰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我部组织对2015年后立案,2017年8月底前结案的生猪屠宰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了评查工作。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各省在组织并且开展本省案卷评查工作基础上,共报送有关屠宰行业管理的行政处罚案卷92件。其中,76件适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件适用原《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件适用《生猪定点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13件适用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

  从违法行为看,92件案卷中,60件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8件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案,其余为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方面的要求、未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未建立或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案等。

  我部组织评查组从案由认定、主体适格、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对92件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评选出行政处罚优秀案卷7件(见附件1),行政处罚优秀文书9份(见附件2)。从评查情况看,生猪屠宰行政执法办案能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完备,但各地执法办案质量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案卷任旧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案件处罚主体不适格。部分案卷中,受委托的机构以自身名义对违法主体实施处罚,未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二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数认定不准确。对于共同实施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多个当事人,只对其中一人进行处罚,遗漏其余当事人。

  一是证据材料不充分。部分案卷未收集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缺乏认定违法主体身份的主要证据。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全面反映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有关违法事实,证据之间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二是证据形式要件不合法。部分案卷的文书制作时间冲突,同一执法人员在同一时间制作两份不同笔录。

  部分案卷存在未查明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认定违法事实存在等问题,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部分案卷存在处罚不到位问题,如在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处罚案件中,处罚决定中未依法对屠宰工具做出没收处罚。部分案卷在适用自由裁量权时,未说明选择处罚幅度的理由。

  部分案卷在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后,未给当事人留足陈述申辩期限,也没有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的承诺或记录,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分案卷对当事人给予较大数额罚款时,未进行重要案件集体讨论决定,或未告知其享有听证权,或未给当事人留足申请听证期限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部分案卷中,存在受委托执法的机构查封扣押与违法屠宰生猪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以及生猪、生猪产品和屠宰工具行为,违反了《行政强制法》中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的规定。部分案卷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时,未经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部分案卷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不规范,未能正确区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查封、扣押的对象。

  部分案卷执法文书的案由表述不规范,《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等执法文书中执法机关意见填写不规范。部分案卷《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不规范,仅简单阐述事实和理由,未对事实、证据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加以论证,内容缺乏逻辑性和说理性。

  生猪屠宰行政执法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既是依法行政的体现,也是执法机关执法办案水平的直接反映。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格外的重视生猪屠宰行政执法工作,要组织生猪屠宰执法人员对照案卷评查中的主体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切实加强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利用专家讲授、典型案例讨论等形式,着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同时,要逐步加强生猪屠宰法规规章的宣贯,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1.关于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案

  4.关于天津××畜禽产品有限公司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案

  1.关于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2018—2021年)》的通知

  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农业农村部党校)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分会)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农民体育协会